最佳答案 - 由提问者2009-09-28 14:08:30选出
就这一问题,华恒智信根据自身的经验提供几点建议:
首先公告不能作为合同附件,变更工作岗位是必须要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并作为原合同附件的,所以你不能只发公告。
其次,如果你自信你能说服员工,那么老板那边你就不需要进行沟通了,直接跟员工沟通好,然后签订合同再发布公告。
如果说你无把握一定能说服员工,那么你先要跟老板沟通好:讲清楚其中厉害关系,让他给予你一定时间来做员工工作。
如果员工不同意你先了解一下员工的想法,能说服通的或者他们理解错误的,你可以解释和进一步做工作,而且你也可以采取一些必要手段,关键是你必须要传达给他们这已经是没有选择和退路的了,要么同意,要么就可能面临更为严峻的结果。如果说对他们的待遇和生活不是影响很大的话,一般员工是会同意的。
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
谢谢
其他回答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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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违反合同约定前提下,可以调动;如果违反合同约定,则应与员工协商。
参考资料
法律百科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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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杰








